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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5 10:31 浏览次数:

  PG电子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线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长陈清州、董事蒋叶林、董事孙鹏飞、董事彭剑锋、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李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谌军波、罗俊平、朱德友列席本次会议。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关联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清州回避表决。

  同意原与公司发生不超过5,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由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美声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内容及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关联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安海通信(香港)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文件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供应商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孙公司业务开展,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PG电子游戏官方网站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4家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反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由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拟为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海能达通信为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23日。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威大”)进行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关联交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福建威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兄长控制的企业,因福建威大业务发展调整,将原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体由福建威大变更为福建美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美声”),前述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内容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关联方主体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陈清州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福建美声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紫安路2号神州通3幢2楼A,法定代表人为陈坚强。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

  福建美声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兄长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福建美声为公司的经销商,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其他经销商一致,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公司对讲机终端、车台、中转台及相关零配件等,其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因原关联方业务调整,公司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及定价依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要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关联方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变更因原关联方业务调整所致,关联交易金额及定价依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关联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变更关联方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障全资孙公司安海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海通信”)的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安海通信签署的采购文件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供应商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安海通信为履行采购文件所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等)以及与前述义务相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际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安海通信与供应商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拟为安海通信签署的采购文件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供应商提供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年。担保的范围为安海通信为履行采购文件所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等)以及与前述义务相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际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安海通信与供应商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安海通信签署的采购文件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供应商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孙公司业务开展,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孙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安海通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608,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388.0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4家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反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向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技服”)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由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为海技服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智捷”)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以名下知识产权为安智捷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由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控股子公司海德斯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斯”)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由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为海德斯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运联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联通”)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由高新投融资担保公司为运联通本次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营范围:通信产品及其部、配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组网、调试与维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的租赁;物业管理;汽车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汽车(不含小轿车)、自行车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农业机械、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电力照明设备、电动机的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维护;通信工程的技术咨询;系统集成;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设备嵌入式软件开发与销售;通信系统工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通信设备的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技术的生产。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800兆赫无线电集群通信业务;无线电数据传输业务;通信设备、器材销售和维修;电信业务代理;进出口业务(按中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理)。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PG电子游戏官方网站,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担保的期限、金额等具体条款将以公司与各相关主体协商后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4家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反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10,000万元。本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PG电子游戏官方网站,由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4家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608,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3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止2023年10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技术服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等8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能达技术服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敞口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2年。

  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市海能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能达”)、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能达通信”)、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萨特”)、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天海”)拟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深圳海能达通信以名下编号为深房地字第6000585547号的房产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并与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产品及其部、配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组网、调试与维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的租赁;物业管理;汽车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汽车(不含小轿车)、自行车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类:农业机械、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电力照明设备、电动机的销售。

  6、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被担保人深圳海能达技术服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人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拟为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海能达通信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天津海能达、深圳海能达通信、诺萨特、鹤壁天海拟为海能达技术服务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深圳海能达通信为公司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顺位抵押担保。本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融资满足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包括审批额度及实际担保余额)为608,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3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3年10月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关联方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关联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变更关联方事项。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变更关联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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